據新華社電 “媒體作為一種公權力,如果使用它的人心懷不端,造成的危害將無法想象。長此以往,我們不僅不會成為社會進步的推動者,相反會成為價值毀滅者。”9月7日,在上海公安機關某關押場所,涉嫌犯罪的21世紀網總裁劉冬如是懺悔。
  連日來,引起社會高度關註的21世紀網涉嫌嚴重經濟犯罪案件仍在持續輿論發酵。新華社記者深入專案組,採訪了部分犯罪嫌疑人及辦案民警。案情觸目驚心,更發人深省。
  “廣告費”實為“保護費”
  涉嫌非法牟利數億元
  9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通報了一條消息——
  “上海市公安局於日前偵破一起特大新聞敲詐案件,涉案的21世紀網主編和相關管理、採編、經營人員及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兩家公關公司負責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涉及上海、北京、廣東等省區市的數十家企業。”
  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經濟報道》副主編、21世紀網總裁劉冬介紹,21世紀網本是《21世紀經濟報道》的網絡電子版,2010年,出於發展考慮,報社管理層決定讓21世紀網獨立運營、獨立核算,由劉冬擔任負責人。
  “我們的策略就是利用報紙的影響力,迅速拷貝報紙的新聞模式,刊登原創性、以深度見長的負面報道,吸引擬上市或已上市公司的關註。”劉冬說。當時,國內企業正以日均數家、十數家的速度大量上市,這為一些財經媒體提供了巨大的牟利空間。
  劉冬四處招兵買馬,作出明確分工——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網主編周斌負責新聞採編工作;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網廣告部副總經理莫寶泉等人負責廣告業務,與企業洽談“合作”事宜。
  專案組查明,21世紀網通過公關公司招攬介紹和業內新聞記者物色篩選等方式,尋找具有“上市”“擬上市”“重組”“轉型”等題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業作為“目標”對象。對於願意“合作”的企業,在收取高額費用後,通過誇大正面事實或掩蓋負面問題進行“正面報道”;對不與之合作的企業,在21世紀網等平臺發佈負面報道,以此要挾企業投放廣告或簽訂合作協議,單位和個人從中獲取高額廣告費或好處費。
  “負面報道出來後,被報道的公司就會主動找上門來,或者通過公關公司找我們談合作,一般都是以廣告合同的形式,費用大致在20萬至30萬元之間。”周斌供述,“廣告合同”一旦簽好,他就會通知編輯部門將網上的相關負面報道刪除。
  “實際上,那些被負面報道的企業並不需要在21世紀網投放廣告。”劉冬說,這是企業為了息事寧人被迫支付的費用,也可以說是“保護費”或者“拜山頭”。
  那麼,為什麼眾多企業都會選擇息事寧人,乖乖交納“保護費”?
  “一個企業上市,會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那麼企業在準備上市的過程中,如果媒體上出現了針對該企業的負面新聞,這個企業上市就會擱淺,或者被證監會調查而取消上市資格。所以,企業在上市前會不惜一切代價維護正面形象,不能出現負面報道,不管這些報道是真實的,還是不真實的。”劉冬坦言,對於已上市公司來說,負面報道也會令其經營受影響或股價下跌。
  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網記者王卓銘說,用負面報道敲詐企業是行業內的潛規則。“這也是集體行為,公司上下都這麼乾。”
  據專案組初步核查,2010年至今,21世紀網平均每年與100多家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簽訂“廣告合同”,累計收取費用數億元。
  財經公關扮演黑金掮客
  犯罪鏈條日漸產業化
  被卷入此案的上海潤言和深圳鑫麒麟,都是在業內堪稱領頭羊的財經公關公司。辦案民警介紹,在21世紀網大肆收取“保護費”的過程中,財經公關公司與之相互勾結、共同獲利,而且數額巨大。
  犯罪嫌疑人、上海潤言公司董事長連春暉是該公司的創始人。她說,作為資深的從業者,自己見證了財經媒體公關行業的起源、發展和沉淪。
  “2005年,A股上市公司進入股權分置改革。從這個時候起,部分‘先知先覺’的媒體就開始探索以負面報道相要挾的‘合作’模式。”連春暉回憶,上市公司開始關註到媒體壓力,有不少企業不得不花錢消災,這種模式由此初具雛形;在後來的企業上市高潮期,被更多媒體爭相效仿、直接複製,呈大範圍擴張的態勢。
  犯罪嫌疑人、上海潤言公司執行董事陶凱交代,財經公關公司的收入主要來自四種方式:一是與企業客戶簽訂合作協議,客戶交一筆媒體公關服務費,每年20萬至50萬元;二是為客戶辦酒會等活動收取的服務費;三是通過給媒體“拉廣告”的方式賺取返點,一般是廣告合同標的額的5%至10%;四是作為代理,賺取給媒體“拉廣告”的差價。
  初步審計顯示,2009年以來,上海潤言公司營業額達十數億元,深圳鑫麒麟營業額達數億元。
  對各方傷害巨大
  誰終為“保護費”埋單?
  連日來,身陷囹圄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進行了深刻反思和懺悔。他們集中談到的一點,即是這種“保護費”模式對各方帶來巨大傷害,為之埋單的是股民的利益、媒體的公信力、企業的發展乃至整個市場的未來。
  “對資本市場來說,眾多投資者參與其中,美好的願望是享受公司成長的紅利,但如果媒體不據實報道,故意隱藏敏感信息或故意誤導讀者,擾亂的將是整個市場秩序,以及大量投資者的信心。”劉冬說。
  有關人士指出,21世紀網涉案被查,應當引發各方對於資本市場輿論監督問題的深入思考。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權不能異化為待價而沽的牟利工具,媒體從業者不能成為手握“第四種權力”的尋租者和牟利者。資本市場不是不需要輿論監督,恰恰相反,市場的任何變化都關係到股民的真金白銀,關係到企業的正常發展乃至國計民生,公眾的知情權必須得到保護,媒體的監督權需要正確行使。對於媒體而言,客觀報道、公正中立是根本;對於企業而言,誠信守法、規範經營是底線。各類市場參與者都應當在法律的軌道上運行,共同推進市場的規範化、法治化。
  記者獲悉,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涉案企業已達100多家。公安機關專門開設了號碼為“021-22029018”的報案電話,歡迎社會各界舉報犯罪線索。  (原標題:累計收取“保護費”數億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idmwihvheul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